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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24/8/30 9:05:14 瀏覽次數:0次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一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三名被告8月29日在區域法院均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9月26日判刑,郭官批准兩被告鍾沛權及身體不適正留醫的林紹桐保釋候判。 控方早前引用17篇《立場新聞》的文章,包括初選案被告何桂藍等人的專訪;羅冠聰的網誌,及區家麟等人的文章,指其內容激進,認為《立場》實為政治平台,宣揚打擊政府言論。 辯方反駁指文章內容並無失實,強調《立場》只是反映社會上不同聲音,關乎公眾利益作記錄,並無煽動意圖。 辯方續指,《立場新聞》在2014年成立,截至案發為止,7年來發布逾10萬篇報導,而案發期間共發布2萬多篇,當中只有17篇報導涉案,而在被告被拘捕當日,只剩下5篇仍未下架;辯方重申,《立場新聞》案發時每天產出70多篇報導,當中涵蓋各方意見、而非單一。 法庭於裁決理由指出,《立場新聞》的主張是排除中國的本土主義,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抺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法庭裁定涉案文章是在沒有提出任何客觀基礎下,攻擊《香港國安法》、《刑事罪行條例》等條文及相關執法及檢控程序;以假消息散播仇恨及反政府情緒;攻擊警方執法並美化暴動者的行為。 法庭又指出,鍾沛權和林紹桐在擔任《立場新聞》總編輯期間,知悉並認同文章的煽動意圖,提供《立場新聞》作發布平台,意圖煽動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及憎恨司法。 法庭裁定11篇具有煽動意圖文章: 「立會選戰」何桂藍專訪-除下記者證後,還有人與她同行嗎? (楊天帥撰) 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陳沛敏撰) 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羅冠聰撰) 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冀(羅冠聰撰) 回應國安法通緝:歷史不留白 真理永在人世間(張崑陽撰) 2020香港新詞(區家麟撰) 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區家麟撰) 香港—美麗島(羅冠聰撰) 「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區家麟撰) 災難現場(區家麟撰) 「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行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 法庭裁定6篇不具有煽動意圖文章: 「專訪」從「無人識你喔」到新東初選出線 鄒家成:證明本土理念是有得贏 「專訪」高歌《熱愛基本法》仍被DQ 梁晃維:可能連區議員都時日無多 「倫敦專訪」羅冠聰 一 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 「專訪」舉家流亡海外,許智峯:最親的人安全在側,就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 「專訪」流亡美國 誓爭取金融制裁、救生艇計劃 梁頌恆:盼重返屬放港人的香港 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香港發生的一切是對世界的警號。 「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和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后,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言人回應說,裁決是香港新聞自由收窄的又一例證,也恐怕會進一步限制意見多元交流及資訊自由流通。 歐盟在新聞稿中呼籲,香港當局停止檢控新聞工作者,及恢復對香港新聞自由的信心。發言人稱,保障自由、獨立及多元的傳媒,對健康及強韌的社會是至關重要。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指,「此舉不僅打壓新聞自由也損害了香港國際開放聲譽」。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言論自由、和平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等基本權利。《刑事罪行條例》相關條文已經清晰劃分非法的煽動言論和合法的建設性批評,有關用語也並非含糊。從法庭裁決理由可見,《立場新聞》完全罔顧客觀事實,違背國際人權公約所強調新聞從業員必須遵守的特別責任和義務,可見個別罔顧事實的傳媒組織及用心歹毒的反中亂港分子、外國政客和組織指稱裁決「打壓」新聞自由的説法完全站不住腳。事實上,有關人士和組織將煽動仇恨的言行歪曲成「新聞工作」,才是對香港專業新聞從業員的最大侮辱。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對美國、英國和歐盟對香港特區法院依法判決「立場新聞案」說三道四,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強調,立場新聞頑固抱持反中亂港立場,喪失了媒體本應具備的客觀公正立場,是徹頭徹尾的政治組織,「特區法院對該機構及人員依法懲處,是維護國家安全、捍衛香港法治的正義之舉」。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批評西方政客將新聞自由作為政治工具,為反中亂港組織巧言開脫,肆意抹黑攻擊特區法治和公正司法,鼓吹所謂寒蟬效應,完全是顛倒黑白、混淆視聽。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又指,香港國安法和特區國安條例實施以來,新聞自由得到更好保障,敦促有關政客認清事實,「停止包庇違法犯罪分子,停止打著新聞自由的幌子干預特區司法,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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