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指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 李運騰審理。 案件在12月18日開審首日,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爭議其中一項控罪「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超出半年檢控期限,法庭無權審理。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12月22日頒布書面判詞,裁決有關檢控由控方向法庭發信,提出有關控罪時已“開始進行”,加上串謀罪屬持續罪行,應由被指稱控罪 的最後一日開始計算,法院是在2021年12月14日收到檢控書,副本同日亦送達所有被告的法律代表,較12月24日時限屆滿日早10日,因此有關的檢控並未喪失 時效,法庭裁定檢控未有逾時,不接納辯方提出控罪已過檢控時效的質疑,法庭有司法管轄權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的控罪審理各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