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3月31日宣布對香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等六名中港官員實施制裁,指控其根據《港區國安法》進行跨國鎮壓,以及採取行為侵蝕香港自治。
美國政府指控六名中港官員在境外利用香港國家安全法來恐嚇、噤聲和騷擾19名被迫逃亡海外的民主活動人士,其中包括一名美國公民和另外4名美國居民。作為回應,美國對六名個人實施制裁,因他們的行為或政策有可能進一步侵蝕香港的自治,違反了中國的承諾, 並與跨境鎮壓行為有關。
六名中港官員名單如下:
董經緯: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署長。
林定國:香港律政司司長,負責制定及執行《港區國安法》。
蕭澤頤: 香港警務處處長。
區志光: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
王忠巡: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
趙詠蘭:2021年升為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並接任國家安全警務處助理處長一職。
香港政府強烈譴責美國制裁六名中央及香港官員,指制裁再次顯露美國霸權主義下的野蠻,香港官員對美國所謂制裁嗤之以鼻,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香港政府全力保障各人的合法權益。
美國國務院以進行跨國打壓及損害香港自治為由,制裁六名中央和香港官員,包括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董經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區志光、負責國家安全的警務處助理處長王忠巡及趙詠蘭。
香港政府發言人說,美方提及的指明潛逃者,被通緝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並非因為他們行使發表的自由,而是因為一直潛藏美英澳等地,並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但美方包庇他們的惡行,香港政府有需要依法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強烈打擊有關行為。所有對潛逃者實施的指明措施,符合人權原則,不少國家包括美、英、加,亦會就不同的通緝犯施行類似措施。美方刻意抹黑香港政府依法採取的措施及行動,並散播不負責言論,試圖混淆視聽,香港政府表示強烈不滿。
香港政府發言人亦指出,客觀事實是,美方多年來無視國際法的不干涉原則,肆意干預別國内政,扶植代理人、策動「顔色革命」,甚至以經濟和軍事手段脅迫,製造社會動盪和多場人道災難,令多國人民苦不堪言。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特區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屏障,令美方無法得逞後,美方卻詆譭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有關人員,更以「捍衛人權和民主」為名實施所謂「制裁」,實乃典型的無恥、虛偽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