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民陣」在2019年8月舉行集會,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李柱銘、吳靄儀等7名民主派人士於2019年8月18日參與未得警方批准的維園集會,該集會之後變成一場「流水式集會」,當日亦暴力事件發生。7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處緩刑或監禁。7人在高院上訴後,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維持原判。他們不服裁決,早前到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要求解釋行使和平集會的憲法權利,終審法院5名法官8月12日一致駁回上訴。
案件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審理。律政司一方則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等代表。7名上訴人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由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何沛謙、彭耀鴻及潘熙等代表。